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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走復建居屋的回頭路

2010年3月9日 信報社評 切勿走復建居屋的回頭路 從行政長官在去年十月施政報告內提出關注樓價開始,民意對「樓價飆升」、年輕一代無力置業的不滿日益高漲,政府雖然力證樓價上漲的問題僅在豪宅市場出現,普通住宅價錢仍在可負擔範圍之內,而地處偏僻的私人樓售價不高兼有各式選擇;但是,民意不但不接受政府的解釋,相反認為樓價太高、市民無法負擔,政府應該照顧無力「上車」的置業者的訴求;直至昨天,一批商界人士公開表態贊成政府應該恢復興建居屋,對政府而言,這是一記重重一擊,因為過去支持政府復建居屋的絕大多數屬於基層團體、草根派議員及泛民政黨,他們跟商界站在另一面;但如今「倒戈」支持復建居屋的,竟然是商界人士,而且是社會上有頗高知名度、立場向來親政府的成功商人,他們轉軚,令政府很難再以「經濟原則」作為反對復建居屋的理據。 我們不知道為何部分商界人士會突然表態支持復建居屋,但記錄顯示,九七年之後樓市開始崩潰之際,反對政府干預樓市、認為政府應退出居屋市場的很多都是商界人士,他們之中有部分人對本地樓市的看法也許已有調整,而事實上若干中小型地產商在九七年之後因本地樓市收縮加上幾家大型發展商壟斷了大部分供應,它們之中不少改為轉戰內地,香港樓市的發展跟他們的關係已不大。 政府在二○○二年宣布退出居屋市場時,曾經清楚演繹了政府在房屋市場的角色,包括要為有需要家庭提供租住公屋、退出作為發展商的角色、停止興建和停止出售實物的資助公營房屋,以及大幅減少在整體房地產市場所佔的供應比例。從當年開始,政府的公營房屋計劃集中照顧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要,政府的資助房屋政策,主要是為幫助那些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為他們提供租住公屋。二○○二年的決定可以說是汲取了慘痛教訓之後的結果,也是幾十年來─自政府從五十年代提供公營房屋開始,一次階段性的房屋政策修訂,自此之後,政府在房屋政策內僅保留最核心的角色─為沒有能力租住私樓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其他如居屋、夾屋等市場一概退出,從此私營和公營的兩個房屋市場截然劃分。我們認為,現在要主張復建居屋的人士,為何會認為香港應該倒退回到○二年之前,力倡政府要重返居屋市場?他們認為什麼因素出現了變化? 眾所周知,我們向來反對政府以資助形式協助市民置業的計劃,居屋是其中一個引起諸多後遺症的資助置業政策,我們自然大力反對,過去如是,現在亦然。置業和「居住權」是兩回事,後者是政府